“已调取的证据不规范不充分,请重新补证。”
“审理报告中未反映被审查人的态度和认识。”
……
为着力提升案件审理质量,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县纪委监委牢牢抓住影响案件质量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以规范审理程序、提升业务能力等为切入点,强化审理部门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能,逐案过筛、逐环节把脉问诊。
强化制度规范“硬约束”。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乡案县审”工作规定的通知》等,制定案件审理执纪执法审理工作流程图等规章制度,下发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图,细化各项调查措施的操作步骤、审批程序和使用要求,对审查调查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难点要点等逐一说明;统一编印各类文书参考模板,明确文书格式要求和案卷材料内容、程序,对各个环节易出错、混淆、忽视的事项进行说明和提示,对办案流程进行“全链条” 规范,确保有章可循。
打磨业务能力“金刚钻”。 通过“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指导, 全面提升能力。线上依托QQ、微信学习群、业务群等信息化手段,第一时间共享有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权威解释、指导案例等信息,定期发布专题办案指南,及时线上答疑,强化对党纪法规的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线下通过抽调相关干部全程参与自办和报批案件审核处理等“以案代训”,利用集中培训,“你来讲我来评”业务大讲堂活动,定期召开审理工作例会,传达上级工作要求、制度规定,通报审理工作新动向,讨论案件定性量纪,提升学用结合能力和执纪执法能力。
严把案件质量“生命线”。以评查促提升,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及时自我检视,对案件程序、手续、证据、量纪、卷宗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评查和整改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及症结集体“把脉会诊”,对症下药开出整改“良方”,做到自我检视、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去年以来,审理案件112件,均保持零申诉、零差错、零事故。
“切实发挥案件审理的‘关口’‘出口’‘窗口’作用,对各种不符合案件质量要求的问题和行为说‘不’,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和水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在审理工作中进一步创新思路、提升质量,确保每一宗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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