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这本《乡镇案件归档手册》,为我们的案件审理归档工作写好了‘明白纸’,将乡镇纪委查办的案卷材料交县纪委监委统一归档,即解决了乡镇纪委的现实困难,又确保了案件审理的质量的提升”。在日前县纪委监委开展的“乡案县审”案卷统一归档工作中,宿松县凉亭镇纪委书记王丽长长舒了一口气。
为规范案件归档工作,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制作统一归档案卷模式,乡案县审案件办结后,由乡镇纪委按规定标准将案卷材料整理立卷后,交由审理室统一装订、统一编号、统一归档、统一管理,确保卷宗完整准确。去年,共对全县各乡镇纪委上一年度办结的98件案件进行了统一归档。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通过案卷归档工作发现,乡镇纪委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较为突出。而其中的原因,不仅是工作任务繁重、人员更换频繁,也有办案人员专业知识欠缺、依纪依规办案意识淡薄等因素。为此,县纪委监委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加强督促指导、部门协调配合等方式,不断提升乡镇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
县纪委监委每年组织全县乡镇纪委参加乡案县审工作专题培训班和跟班轮训,结合乡案县审工作规定,重点对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和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和指导,狠抓乡镇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提升,着力提高乡镇纪委的审理能力,为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安好“指路灯”。并安排专人从事实、证据、定性、程序等方面对乡镇纪委报送审核的案卷进行把关,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材料不全、文书不规范等问题的,及时反馈并督促乡镇纪委限期补充完善材料,报送重审。
同时,为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流程,确保案管部门在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录入案管系统前,均经过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每月20日案件审理室向案管室反馈全县乡镇纪委当月报请“乡案县审”案件情况。
“通过‘乡案县审’,提高了乡镇纪委办案人员的素质,提升了乡镇纪委案件的质量,克服了查审不分的现象,规范了案卷材料的管理。”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叶蔡香介绍,2019年,全县“乡案县审”率达95%,提出审核意见200余条,未发生一起错案和申诉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