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松县住建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2-25 15:08   阅读量: 7008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6日至12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党组及其所属县自来水厂、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全力推进巡察整改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对症用药、立行立改,以上率下、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立破并举,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把巡察住建系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高质量抓好年度工作落实结合起来,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与重点整治漠视群众利益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结合起来,与集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结合起来,以更严更实的作风,全面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明确组织领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在县住建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局党组统筹协调、指导督导、分级负责,组织和调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成立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住建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方案制定、推进落实、督查督办、情况汇总、建章立制等工作。党组副书记具体牵头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党组其他同志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领域反馈问题负责督导,相关股室、单位按职责负责落实整改。

二、聚焦反馈问题,突出标本兼治,以严实的举措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整改

1.针对落实上级指示要求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进行部署整改,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在2月3日前完成违规“挂证”技术人员的证件注销。二是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对违规“挂证”技术人员出借资格证书的行为,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并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对住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进行全面清查,并逐一进行核实。

2.针对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出台了《城区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城区实行物业管理的31个小区分为5个片区,对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全方位实施专项整治,并同时成立了城区物业小区专项整治督查专班,无死角开展回头看。二是强化考核评比。按照《宿松县物业管理小区专项整治期间考核评比办法》,组织物业服务小区年度考核评比。三是起草了《宿松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力促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做好小区业委会选举的业务指导工作,使有物业服务小区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

3.针对争创品牌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起草了《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从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奖励纳税大户、鼓励创建精品工程等方面增强本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二是2019年组织3个项目完成了县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定。三是确定2020年培育1个项目创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4个项目创市级标准化工地,5个项目创县级标准化项目。四是将两家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作为一级企业进行培育。

4.针对对建筑行业监管缺乏有效措施问题

   一是配优配强局建筑行业监管股力量。二是优化质量安全管理模式,明确在建项目监管责任人包保责任。三是出台《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从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入手,打击违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开展建筑业资质动态核查,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通报》。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岗位调整等处理。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问题整改

5.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问题

一是书面通知各承租户合同到期后,店面或办公用房统一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二是邀请县财政局(国资办)专家到住建系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管理工作水平。三是制定县住建局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方面的制度,促进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对时任局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6.针对应收款结余较大,存在应收款项结算和催收不及时情况问题

一是在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建议下,对单位应收款和个人应收款进行整改。二是将所有往来款项形成原因、形成时间、整改凭证、整改依据、整改结果等情况进行梳理,并装订成册。三是拟定了《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制度》(试行)、《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控制度》(试行)。四是强化系统内审工作,定期对局系统单位进行内审工作,形成内审常态化机制。五是对时任计财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7.针对对下属单位缺乏指导和监管问题

一是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对接,限制宿松县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二是由县房地产管理局依法注销宿松县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是委托会计事务所对房产建司财务进行审计。四是对县房产局分管副局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8.针对会计基础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核销相关旧票据。二是按《收据管理规定》执行新收据的领用。三是聘请了三位整理档案专职人员,进行办公及财务档案的整理,现已全部整理归档。四是对质监站、房产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9.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工作用餐审批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针对部分公务接待四单不全问题进行了核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10.针对支部活动参与率不高问题

一是对离退休党员进行备案。二是加大工作力度,保证支部活动参与率均达到80%以上。

11.针对部分党建活动有走过场情况问题

一是针对2017年度县住建局机关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优秀党员评定数量不符合民主评议党员有关规定问题,取消了2017年度县住建局机关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并对时任局机关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针对质监站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组织生活会,党员有自我问题检视,无相互批评内容,组织生活未达到红脸出汗效果问题,质监站支部召开支委会,认真检视组织生活会,并重新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已对时任质监站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对局属各党支部党务工作的指导,邀请县直机关工委进行党建业务培训,开展党建工作督查,严格检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

12.针对党建和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规范工作流程,要求县市政园林绿化处、路灯所、测绘队等三个单位召开行政会议时,特别是涉及“三重一大”方面的决策,必须通知联合党支部书记参加。二是邀请县直机关工委开展教育培训。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13.针对部分项目建设不符合时序进度问题

一是关于振兴大道南延伸工程,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3500万元,施工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20年12月5日。截至2020年11月底,已完成全部投资,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竣工条件。2020年12月已全面开放交通,投入使用。二是关于向阳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该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

14.针对行业监管部分资料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受监项目资料进行全面梳理,补缺补差,确保资料完整规范。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监管工作职责,完善安全监督闭环管理流程。三是对局建管股副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15.针对政企不分问题

一是加强同上级部门沟通,积极解决相关人员编制、供给渠道等问题。二是办公地点分设。三是明确一名同志主持试验室日常工作。

(五)延伸巡察县自来水厂、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公司情况的问题整改

16.针对县自来水厂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落实整改,提供相关工作考核资料。二是完善资料管理和相关制度建设。三是对县自来水厂分管副厂长进行批评教育。

17.针对县自来水厂水费拖欠问题尚未有效化解问题

一是结清县经开区孵化器内三块水表欠缴水费。二是对孵化器原有管道实施改造,实行“一户一表”,安装智能水表。三是建立水费监测机制,每月安排专人对每户水量水费进行比对,主动对接、提示每月水量水费不正常的用户。

18.针对县自来水厂人事管理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问题

一是废止原县水厂劳动保障规章制度,重新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管理的人事管理制度。二是将县自来水厂涉及人员招聘及用工等决策,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管理,相关决策经县自来水厂班子会集体研究形成意见后,报局党组批准实施。

19.针对县自来水厂部分物资采购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问题

一是制订了《宿松县自来水厂材料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将县自来水厂物资采购、工程发包等事项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管理,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规范材料采购工作流程。二是对时任厂长、副厂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20.针对县自来水厂企业内部控制不严,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完善了相关内控手续流程。二是制订了《宿松县自来水厂财产清查管理制度》、《宿松县自来水厂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

21.针对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专题组织生活会走形式问题

一是开展支部书记谈心谈话活动。二是重新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党员民主测评。三是对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进行了提醒谈话。

22.针对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履责担当精神不足问题

一是针对朝阳小区楼盘开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问题,免去原朝阳无限小区建设公司驻工地代表(工程部经理)职务。二是依法应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尽可能将经济损失降到最低。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律师顾问咨询制度。

23.针对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朝阳无限小区售房未能履行公告要求问题

一是认真核查,梳理弄清售房情况。二是核查中未发现买卖房源现象。

24.针对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组织人员对已领用的收据进行认真核查,已收取的办证费和房屋租金全额及时入账。二是重新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启用自制三联单收据,明确专人管理,完善了收据登记、领用、核销制度。三是对报销事项进行了核查,补齐了手续,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25.针对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房屋出租未执行有关规定问题

一是书面通知了所有承租户,承租合同到期后,门面物业统一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二是邀请了县财政局(国资办)有关专家开展业务培训。

(六)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情况的问题整改 

26.针对有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问题

一是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求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务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文件。二是制定《宿松县住建局工作规则》,明确拟稿、审核、签发等流程和权限,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对时任村镇建设股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27.针对调查不深入,危房改造对象调整频繁问题

一是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向各乡镇进行通报,要求各乡镇按“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对时任村镇建设股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28.针对政策落实不精准,危房改造面积超标问题

一是取消何某某、刘某某两户危房改造资格,取消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二是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向各乡镇进行通报,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监督管理方面的规定,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对村镇建设股副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29.针对危房改造登记表中信息不真实问题

一是重新核查危房改造登记表中联系方式是否真实准确。二是做好信息备注,对重复使用的号码,在逐一核实的基础上,将相关缘由备注清楚。三是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向各乡镇进行通报,会同各乡镇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工作。

30.针对包保工作专班执行日会商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向有关乡镇及村进行通报,督促趾有关乡镇、村和县住建局包保工作专班严格执行日会商制度,会议记录比照党支部活动要求,由现专班责任人签字确认。二是对相关村包保专班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1.针对督促指导乡镇完善农村住房信息工作做得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指导相关乡镇完成了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录入内容填报错误问题的整改。二是安排专人对农村住房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指导乡镇进行整改。三是加强乡镇农村住房信息录入员培训。四是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以及系统录入周动态向各乡镇进行通报,会同各乡镇共同做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五是对城乡建设股股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坚持常抓不懈,做到久久为功,以抓铁有恒的韧劲持续深化整改成效

对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不懈地把整改工作抓牢抓实,全面推进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巡察反馈问题,把巡察整改工作作县住建局党组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政治方向,聚焦存在问题,做到“两统一、一发力”,即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统一,在贯通融合、一体整改上持续发力,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明确责任抓整改,立即行动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强化监督抓整改,持之以恒抓整改,限定时间抓整改,上下联动抓整改,做到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查摆问题以下看上,整改问题以上率下,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整改责任体系。县住建局党组带头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从本级抓起,从自身严起,带头整改。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各责任股室(单位)细化措施,倒排工期,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能改的问题立即改,复杂的问题限期改,逐一对照、自觉认领、举一反三,做到有序推进,逐个销号,确保整改事项全面落实到位。

(三)增强整改成效。按照可量化、可检查的要求,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能够短期见效的,抓紧推进;能够在3个月整改期内完成的,加大工作力度,跟踪推进落实;需要长期坚持的,积极创造条件,健全制度,争取尽快解决,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对整改工作落实的督导检查,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一周一汇总、一月一小结,县住建局党组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情况通报,以适当方式将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全系统通报。严格督查问责,对整改进度、整改成效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对账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县住建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县委第一巡察组报告整改情况,争取工作指导。在积极整改巡察反馈问题的同时,视情进行追责问责。对整改工作及时总结,形成汇报材料,及时向县委巡察办报送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四)建立健全机制。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对巡察问题,深挖根源,堵塞漏洞,标本兼治,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紧盯住建系统腐败问题发生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衔接配套的长效机制,真正提高住建系统各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促进住建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推动住建系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打造“四个强县”、建设现代化美丽宿松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6-7821276;邮政信箱:宿松县东北新城住建局十二楼;邮编:246500;电子邮箱:648840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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