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和《宿松县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宿松县审计局通过通过“四举措”持续深入推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取得应有的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统筹谋划于县委审计委员会确定的全年审计工作之中。坚持依法审计、问题导向、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的原则,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安排、同部署。
整合审计资源。针对基层审计机关审计人力、物力有限的特点,主动打破股室业务限制,整合各业务股室骨干力量,并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及专业技术人才,成立相应的审计小组,充分利用地理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成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创新工作方式。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相结合;综合各方因素详细了解掌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实现由单一审计向综合审计转变。
注重工作成效。对审计年度内的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政策性文件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内容进行重点的整理,以宏观政策为指导,并有针对性地按照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开展具体审计工作;同时注重将政策落实方面的制度措施及提供审计的结果资料与现场踏勘相结合,充分把握审计重点及难点,使审计评价意见更加客观、审计建议科学有效。(李键、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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