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存在定性不精准问题,还继续表述违反财经纪律等旧的党纪处分条例中规定的行为,没有适用新的党纪处分条例中的六项纪律来规范表述。”
“彭某违纪案、陈某某违纪案等案件书证复印件未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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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宿松县纪委监委召开案件质量评审会,就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办案单位当面一一反馈,并围绕审批程序、证据材料、文书制作以及审查调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细节等事项,开展交流研讨。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前期,由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牵头组织委机关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管室、审理室相关人员及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共23人组成七个评查组,对全县2019年以来办结的党纪政务处分案件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对抽查的44起案件进行了集中检查。梳理出了程序手续不规范、基础材料缺失、定性不精准等共性问题。
就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结果运用转化,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查漏补缺找短板,举一反三抓整改。二要加强能力建设,实现案件质量跃升,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深刻认识程序的法定性、不可逆性和适时性,在案件办理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审批程序。三要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严格按照省纪委印发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灵活多样的评查方法,对全县案件进行把关、指导,努力形成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和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点对点”、“面对面”的良性工作局面。
该县纪委监委将根据评查发现的问题,列出“负面清单”并下发传阅,督促相关办案单位做到“照单诊病”“按方抓药”,加强评查成果的学习与运用,真正达到‘评审一案、纠正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