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5日至12月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1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整改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牵头负责人和具体联络员,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局党组负总责,以上率下、带头整改,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承担牵头整改任务的责任股室单位把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对照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加强跟踪问效。建立巡察整改报告制度,各牵头责任股室单位定期向局巡察整改办公室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巡察整改督查机制,不定期加强对整改全过程的跟踪督办。针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问题,持续盯住不放,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针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做到入心入脑、真信真用。二是深刻剖析思想根源,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开展对照检查。三是进一步梳理主题教育中检视的问题,纳入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任务及问题清单,一并落实整改。四是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真正把主题教育中激发出来的干事创业热情和干劲,转化为做好财政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的政治自觉性不强问题。
一是制定2020年度机关干部职工、机关党组织学习计划安排,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通过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等网络平台加强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理论武装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针对理论学习与工作谋划结合不紧密问题。
一是制定《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坚持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为推动财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持。二是进一步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考勤、集体研讨、专题调研、学习档案和学习考核等制度,严肃学习纪律。三是将党建工作纳入2020年度财政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持续强化财政党建作风。
(3)针对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不够问题。
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确保中心组、支部班子、党小组及党员的学习达时达标。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四是制定《宿松县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修改完善机关考核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4.针对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前相关准备工作,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每年召开一次高质量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5.针对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问题。
截至2020年4月底,累计收回到期扶贫小额贷款4514户、17399万元,目前逾期率稳定在1%以下。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6.针对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不彻底问题。
进一步学习有关文件,并向相关部门请示汇报、上门咨询,对照政策、规范程序,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7.关于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执纪问责不及时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在党纪政务处分作出后,第一时间落实政策规定。二是报请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廉政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
一是把廉政警示教育纳入年度纪检监察要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警示教育,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二是结合《宿松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内控工作的通知》,制定局机关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乡镇财政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修订局机关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强化风险防范,抓好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三是及时调整班子成员联系乡镇财政所的分工,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
8.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问题。
印发《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完善《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切实加强执纪监督。
9.针对开展“严强转”专项行动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截至2020年4月底,发文数量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二是持续深化“严强转”专项行动,班子成员带头以“四不两直”方式到基层开展工作调研,以优良作风统筹做好当前各项财政工作。
10.针对机关日常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肃考勤、请销假等工作纪律,并建立定期通报机制。二是约谈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
11.针对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不严格问题。
对2013年以来相关工程类项目验收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和整理归档,并反馈项目主管部门。
12.针对账面财政资金结余问题。
通过区分资金类别,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或及时上缴国库等方式整改落实到位,并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3.针对干部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审计反馈扶贫项目长期未报账问题整改的通知》,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制定扶贫项目未报账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清单;三是收集各责任单位提供的整改资料;四是按程序完善报账手续。
14.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机关财务制度。二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对财政系统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作出明确要求。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整改
15.针对推进机关党建不够有力,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问题。
一是认真履行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发挥党建引领优势。二是修改完善局机关考核办法,实行双百分考核机制,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16.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一是落实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完成金融办、国资办下设股室设置和人员配备。二是加强年轻干部锻炼,注重在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一线中选拔培养年轻干部。三是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式,逐步增加人员力量,解决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四是探索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机制。
17.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不规范问题。
(1)针对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召开局总支委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严肃批评。二是对有关支部原支委班子进行教育提醒。
(2)针对组织定评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集中约谈总支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进一步严明纪律,坚持从工作和标准出发,坚决克服“好人主义”倾向。
18.针对总支及支部换届不及时问题。
经报请县直工委批准,2020年3月27日,完成局党总支及支部换届工作,配齐配强了支部班子。
19.针对机关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
一是约谈有关支部班子;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委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三是按照党建考核办法,严格考核“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四是对个别参加“三会一课”不经常的党员进行谈话教育。
20.针对党员党性锤炼不够,参与组织生活会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对个别参加党组织活动不经常的党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出台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21.针对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问题。
建立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和党小组制度,班子成员分别划入一个党小组,按要求参加支部党小组活动。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警示教育整改方面问题整改
22.针对整改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监管,组织开展财务管理规范提升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并顺利通过县级交叉互查、市级抽查。二是加强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管理,对进入支付系统预算单位开设往来资金子账户全覆盖。三是逐步安排财力,积极清理往来款项,逐年结算。四是认真梳理“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查摆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做到真查真改。
23.针对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二是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制定党组研究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和整改清单、台账管理和对账销号等整改机制。
(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24.针对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问题。
一是及时调整不够精准的扶贫项目资金;二是制定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25.针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缺乏跟踪问效问题。
一是收集相关乡镇具体问题整改资料;二是财政局、扶贫办转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到各乡镇和项目主管部门,加强扶贫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26.针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收集各乡镇具体问题整改佐证资料;二是印发通知全面排查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中不合规问题;三是县政府出台《宿松县推进和规范资产收益扶贫实施指导意见》,强化资金监管、风险防控等。
27.针对落实帮扶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对接已帮扶千岭乡竹墩村的产业发展项目。二是积极帮助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积极协调组织农村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一事一议)、畅通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
28.针对项目资金支付未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程序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的问题。
一是收集各乡镇具体问题整改佐证资料。二是财政局、扶贫办制定《宿松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三、健全制度机制,深化整改成效
一是持续深入抓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长期整改上发力,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强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对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仍需长期坚持的,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深入抓好整改。
二是常态长效抓整改。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以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保障和巩固整改成效。
三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压紧压实党建责任,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建设,推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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