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9日至4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团县委开展了巡察。2019年12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团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对标对表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向团县委反馈巡察整改意见后,机关全体党员同志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书记班子及全体干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增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一致认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书记班子建设、实现全县共青团工作新发展的重要契机,坚决拥护、照单全收、对号入座,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做到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的认真抓好整改。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团县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部室、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
(三)细化举措,有序推进。一是及时部署安排。自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团县委反馈巡察意见后,及时召开会议,对巡察交办的问题逐项进行了研究、部署和安排。二是深入调查研判。对交办的问题,每位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加强调研和分析研判,细化整改举措。三是制定整改台账。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各责任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研究具体整改措施,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分类汇总,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机关全体同志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严格对照整改要求,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1)落实脱贫攻坚精准度不够,对帮扶村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
一是制定2020单位帮扶贫困村、干部职工帮扶贫困户工作计划,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为帮扶村燃灯村争取基础设施项目;二是开展“青春教育扶贫行动”,资助燃灯村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4人(次),共计13800元。三是为帮扶联系村隘口乡燃灯村,送去防疫物资和生活物品。
(2)争先创优意识有所淡化
已对照2019年度县考核方案,团县委认真梳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亮点;在团市委开展的2019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综合评估中,已进入全市共青团工作“好”的等次。
(3)在国有资产管理中,担当作为不够,较真碰硬劲头不足
团县委一楼门面房已在2019年通过法律程序,经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收回。
(4)推进团组织“两个全覆盖”力度不够
一是与县非公办加强沟通联系,并召开会商会,对全县“两新组织”已成立非公党组织的单位进行比对筛选出其中符合建团标准的单位,在原有的非公企业团组织基础上进一步摸排梳理,并重点深入破凉、凉亭等乡镇非公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根据县非公办提供的最新两新组织名单478家,我县前期建立146家,通过本次集中梳理、更新汇总后,因不符合建团条件、企业已注销、停产、企业类别更改等原因撤销两新团组织71家,新建32家,目前共计107家。二是由于全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符合建团条件(28岁以下团员3人以上)的为数不多,已争取推动所有符合建团条件的“两新组织”应建尽建,并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对于不符合建团条件的,各乡镇团委成立非公企业联合团支部,并派驻一名团建指导员。三是指导各直属团委加强对“两新团组织”发挥作用的指导,前期已重点深入唐骏重工、龙成集团走访调研非公团建工作。
2.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举措简单单一,线索摸排存在“向外不向内”的问题。
一是加强扫黑除恶知识学习。指导各级团组织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论述和各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二是加强扫黑恶线索摸排。既加大机关内部线索摸排力度,又充分发动青年积极检举、揭发、举报黑恶犯罪,提供黑恶犯罪线索;三是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针对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对校园出现负面事件缺乏警觉性,未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
一是已经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共青团重点工作思想政治引领的实施办法》;二是深入开展“传承雷锋精神 致敬抗疫先锋”“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五四精神 传承有我”“迎接少代会 争做好队员”等网上主题团(队)日活动,共计12989人参加;三是防疫期间,团县委始终坚持舆论引导、持续发声。宿松团属新媒体矩阵及时宣传青年典型,展现各行各业青年奋战抗疫一线身影,号召全县广大青年向青年榜样学习,积极争当疫情防控第一响应人,挺身而出、冲锋在前,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青春力量。防疫期间,共推送青年典型38人次,浏览量达到16226余次。团县委利用抖音号开展每日疫情速报的做法被中青报点赞。组织开展最美战疫青年评选活动,已评选最美战疫青年志愿者、最美战疫青年干部职工、最美战疫青年医护工作者共85人;积极开展县级“双红双优”评选活动,“五四”期间表彰全县“优秀共青团干”“优秀共青团员”76 名,基层团(工)委、团(总)支部35个,成功推报省、市双红双优集体和个人共26个。成功推报我县隘口中心小学一名少先队员为全国少代会代表,积极推报成功省级优秀少先队集体1个、优秀少先队员2名;四是继续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为困难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心理辅导、爱心慰问、志愿服务等关爱活动。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在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2019年12月13日,团县委召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严把剖析材料关,个人撰写的剖析材料经主要负责人审核通过,班子撰写的剖析材料须经书记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二是规范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程序、分门别类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三是会前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搜集个人建议,在相互批评时多提问题,少提建议。
2.针对在机关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2019年12月18日召开的“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已按规范程序和要求落实,同时加强组织生活会各项党内制度的落实和对党员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按程序和要求做好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把好人员身份关,目前团县委所有在编在岗干部均为党员(包含一名预备党员),已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已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
3.针对在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到位、评议结果把关不严的问题。
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支部全体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并严格控制优秀等次比例。2019年12月25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已按要求落实,共评定优秀党员数1人,合格党员数4人。
4.针对党费收缴未严格执行月缴纳制度的问题。
从2020年元月开始,机关支部每月28日前按月收缴党费。目前,前五个月党费已按月交齐。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坚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工作形势研判。已制定《团县委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由分管副书记审核把关后提交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审定。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管理和教育,已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会上,团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均进行了严厉的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三是严格控制发文和开会数量,年初根据上年度的会议和发文数量,在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下,统筹制定开会和发文计划,以有效减少不必要的开会和发文。四是严格执行公文审批流程。截至目前,团县委开会及发文数量,均不超过去年同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对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的意外保险缴费在3月底之前进行退缴,共退缴5名在岗在编职工的意外保险费2600元;二是加强财务制度学习,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流程。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针对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有偏差的问题。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坚持书记办公会定期集体研究;二是已制定《团县委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
(2)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凡涉及“三重一大”等事项,提前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并听取意见。印发涉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的文件,须及时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了解或参与对“三重一大”等工作的监督。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纠正意见、工作建议抓好整改落实。2019年4月至12月,团县委共邀请县派驻纪检组参加重要会议5次,2020年1月至5月,团县委共邀请县派驻纪检组参加重要会议6次。
(3)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
针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已逐项整改完成;针对履行审计整改责任,已于2019年督促未缴纳的职工履行整改责任,将各人需要自行负担的费用以清单形式列出并告知个人在规定时限内交至专户,已完成整改;针对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查摆问题,已通过建立班子和个人“四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完成。
2.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能未有效发挥的问题。
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县派驻纪检组参加团县委重要会议5次,2020年1月至5月,县派驻纪检组参加团县委重要会议6次。加强对团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参加团县委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重大活动,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题调研,了解团县委相关工作进展以及制度纪律的贯彻落实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7821655;邮寄地址:宿松县人民中路123号;电子邮箱:ssgq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