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专项巡察整改
情况的通报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7-20 15:39   阅读量: 4590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6日至7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县违法建设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12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原县城管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自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局迅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专班,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形成整改责任网络。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整改责任分工,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件一件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我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整改专题会议,就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推进、整改落实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研究出台《县委第一巡察组违法建设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细化制定27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做到工作具体、措施有力、节点明确,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为有效落实整改,以“不贰过”决心推进整改。采取动态管理、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的办法进行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情况复杂的问题一时难以整改的限期整改。局整改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一周一汇报、两周一调度、重大事项随时研究的工作机制,加强全程管控,狠抓整改落实。同时注重建章立制,整改期间起草《宿松县整治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报请政府批准实施,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宿松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宿松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宿松县城市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宿松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宿松城管局承办事项工作规程》《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县城管局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切实解决违法建设底数不清的问题

1、专门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对原二违办登记和干部清房时登记违法的建筑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我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府第28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松办纪〔2018〕8号)精神,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镇、社区等相关部门逐一进行清理,符合条件的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达到逐年销号的目的。

2、制定《宿松县整治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松政办秘〔2019〕44号)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实施,成立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着力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和违法建设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有力的打击工作。制定有关文件和制度,出台《宿松县城管局规划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松城字〔2018〕37号),《宿松县城管局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松城字〔2020〕9号)进一步细化责任网格,明确责任区域,落实具体管理人员,制定电子责任网格,实行挂图作战,严格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快速拆除机制。坚决将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目前已控制此类违法建设10处956平方。大力实施打违专项行动,共实施拆违395余次,拆除县城区及城郊等区域违建11417余平方米;拆除违规钢架棚、亭110处3370余平方米,违建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加大违法建设案件查处力度,共查处迎奥嘉苑违法建设案等5起,给予没收实物(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案件3件。

三、切实解决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3、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宿松县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强化管理。严格加强基础定线监管工作,落实源头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

4、已制定《宿松县整治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松政办秘〔2019〕44号)报县政府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松发〔2013〕2号)、《宿松县“两治三改”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工作方案》(松政办〔2018〕14号)等相关文件职责规定,会同相关乡镇、县直部门健全完善违法建设巡查管控责任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巡查管控,落实好违法建设日报告、零报告制和快速拆除机制,严厉打击偷建、抢建、强建行为。

四、切实解决执法力度不到位,有选择性执法情况的问题

5、进一步加强队员执法能力建设和教育,确保文明、严格、规范执法。严明执法纪律,践行落实“721”工作法。执法过程中坚持“四个做到”:做到依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做到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到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加强执法监管,杜绝人情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现象。

6、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宿松县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好网格化管理责任,严格落实违法建设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违法建设巡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有效遏制违建行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社区)协作配合,协调解决违建引发的信访矛盾。

7、对执法办案工作实行从调查取证、事实认定、程序规范、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和文书制作全程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违法建设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制度、周例会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纪问责,杜绝人情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现象。

五、切实解决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8、认真开展“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活动,专题召开全局“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动员推进会议,党组书记讲专题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整风精神铁腕治乱,教育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打造过硬执法队伍。共问责9人,其中免职处分1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行政警告2人,警示约谈5人,诫勉谈话1人,调离规划岗位2人。

9、继续深入开展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驰而不息的抓好队伍建设。继续通过道德讲堂、专题讲座等形式,持续抓好职工教育。结合机构改革,完善相关机构设置和人员调整。已轮岗交流8人。

10、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宿松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宿松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宿松县城市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宿松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宿松城管局承办事项工作规程》《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县城管局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六、切实解决干部违建仍然存在的问题

11、已报请县政府成立县整治违法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大力实施整治,已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实施违法建设或不配合拆除,以及在拆违控违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落实通报制度,通报所在单位以及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12、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宿松县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所在乡镇、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

七、切实解决执法合力没有形成的问题

13、已制定《宿松县整治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松政办秘〔2019〕44号)报县政府组织实施,加强相关乡镇、县直单位的联动,配合相关部门制定管理网格,督促落实管理责任,形成“体系完善、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体系。

14、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松发〔2013〕2号)、《宿松县“两治三改”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工作方案》(松政办〔2018〕14号)相关规定,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形成执法合力,实行快速查违、控违、拆违机制,形成强大攻势,起到了拆除一户、震慑一片的作用,形成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加强跟踪管理,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扎实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强化责任落实,全力跟踪督办,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同时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推进我局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持续好转,全面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6—7824385;邮政地址:宿松县孚玉中路299号,县城管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cd23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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