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实行“六制”加强审计组廉政建设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5-29 15:35   阅读量: 1973    ]

审计组是审计机关的基本“战斗单元”。宿松县审计局实行“六制”,加强审计组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审计组的战斗力和公信力。

实行审计组长廉政建设责任制。局与审计计组长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规定审计组长对审计组的廉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明确了五项职责。

实行廉政监督员制。在审计组设立廉政监督员,协助审计组长抓好审计组廉政教育宣传、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实行廉政纪律公示制。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组纪律公示》,公布《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公开局接受投诉举报部门和电话,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人员的监督。

执行情况报告制。审计组完成审计项目后,对执行审计组廉政纪律情况进行自查,填写审计组廉政纪律执行情况报告表,如实报告审计组廉政纪律执行情况。

调查回访制。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办纪检监察组审中到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查,审后进行回访,听取意见,了解审计组审计组遵纪守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检查点评制。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分管审计组的廉政建设,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每月工作例会上点评审计组遵守廉政纪律情况。(李方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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