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宿松县22个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全部挂牌成立,拉开了该县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的序幕,开启了基层正风反腐的新篇章。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监察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中共宿松县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的实施方案》,向22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将监督触角直抵“神经末梢”。 22个乡镇派出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对县监委负责,并受其领导和监督。
“我很荣幸成为县监委派出监察室的第一任主任,感谢上级党委政府对我工作的肯定和信任,感觉身上的责任和担子更重了,我一定要更加努力工作、忠诚履职,在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展现新作为、干出新成绩,无愧于这个岗位赋予的神圣职责。”县监察委员会派出高岭乡监察办公室主任尹诚说。
“监察办公室的设立让乡镇干部身边多了一双监督的‘眼睛’,今后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长铺镇干部司良表示。
根据县监委授权,乡镇派出监察室可依照规定程序和调查措施权限,对乡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行使监察权,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相关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可以依照规定,采取谈话、询问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调查措施。在监察职责上,对管辖范围内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依据相关规定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进行问题线索调查、提出监察建议、提出处分建议等,实现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的目标,打通了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随着改革的推进,基层公职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成为新的监察重点,如何对这些人员加强监督成为当务之急。”宿松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向乡镇派出监察机构,设立监察办公室,延伸县监委的监督触角,可以有效解决乡镇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问题,真正实现监察工作无禁区、无死角、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