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妇女节,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胡芳微信上收到一个节日祝福红包,发红包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汪某某,胡芳当即表示感谢并拒绝,在红包发出后24小时,红包内金额自动退回到汪某某的微信账户。
据悉,被执行人汪某某因发展农业种植于2015年向申请执行人汪某借款5万余元,后由于自然灾害作物减产,导致到期后无力偿还,被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控,确认汪某某暂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于是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当事人,努力从中协调。2月21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以和解协议长期履行方式结案,申请人同意不对被执行人采取失信限制措施。
疫情当前,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多次联系协调,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但对于当事人微信发来的红包,执行干警坚决拒绝。
近年来,该院党组始终将队伍廉洁教育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通过签订廉政责任书、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等形式,综合提升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形成了“守规矩、讲纪律、尽职责”的良好氛围,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提高审判、执行办案质效,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