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6月26日至7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原县体育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27日向原县体育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巡察整改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落实主动性。2018年12月2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原县体育局党组立即动员部署,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巡察整改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制度机制长效管理、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体育强县”建设,不断开创体育工作新局面。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原县体育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原县体育局党组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明确要求党组和领导班子集体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狠抓问题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三)强化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原县体育局党组结合自查发现问题和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任务、举措、时限、责任人等事项,举一反三,制定《宿松县体育局落实巡察工作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逐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各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政治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1、社会体育管理乏力,担当精神不足
(1)针对社会体育组织管理职责不明,缺乏有效抓手,没有进行有效管理问题。
一是与县民政局社团管理办公室进行沟通,联合对县属体育单项协会进行梳理,对运转状态较差的体育协会予以撤销或建议撤销处理。二是依据安徽省体育总会印发《关于加强体育社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宿松县体育社会团体管理办法》和《宿松县体育社团换届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对体育社团的指导管理。三是加强对协会的监管,对协会严格实施半年抽审,年度必审的措施。
(2)针对每年由体育局主导开展活动仅60次左右,不到全民健身工作计划要求数量的三分之一问题。
一是加快群众体育发展。积极推广“全民健身日”、“农民体育节”、“老年人体育节”全民健身品牌以及广场舞、健身气功、健身秧歌等优势项目,提高群众参与度。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足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比赛,打造品牌赛事。二是加快竞技体育发展。以参加省、市运动会为契机,合理调整竞技体育项目结构,重点扶持篮球、足球、乒乓球、象棋、围棋等项目发展。三是培训骨干,服务群众科学健身。组织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培训乡镇、街道、社区、农村等一线健身站点专业骨干人员。
(3)针对每年市级运动会均由各体育协会自主选派运动员参加竞技项目,并且年龄偏大问题。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召开了全县社会团体组织座谈会,收集到高水平运动员数量和后备人才等方面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对照《宿松县体育事业十三五规划》、《宿松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三是认真实施《宿松县体育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激励协会、俱乐部等社会体育组织发挥作用,全面推动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及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4)针对全县近70名各种裁判员无管理措施问题。
一是出台《宿松县裁判员管理办法》,强化日常管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派员参加安徽省各级各类教练员技能培训会,并于2019年举办宿松县教练员培训班,提高执教能力及工作责任心。
2、体育组织不健全
(5)针对县“老年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健身气功协会”未成立问题。
一是宿松县健身气功协会已于2018年12月成立;二是宿松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宿松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已于2019年8月底经主管部门审批。
(6)针对按体育强省的要求,2018年40%的乡镇应成立“体育总会”,但目前全县没有一个乡镇成立问题。
一是召开全县农村体育工作会议,对照目标任务,要求符合成立乡镇体育总会的单位尽快办理成立体育总会的相关手续。二是全县九个乡镇(高岭、程岭、下仓、九姑、复兴、长铺、汇口、佐坝、千岭)根据会议要求已于2018年10月成立了乡镇体育总会。
3、体育设施闲置浪费
(7)针对2014年10月县体育中心建成,目前还处于工程完善、等待竣工审计阶段,未交付使用问题。
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场馆运行管理情况汇报。体育馆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目前正在审计决算中。组织人员到各地市学习场馆运行先进经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科学制定了宿松县体育中心管理运营方案,优化了岗位设置,修订完善了场馆管理制度。二是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通过民主推荐、党组研究等环节,配齐配强了体育馆管理人员。三是大力推动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
(8)针对县体育中心国民体质监测站未开展工作问题。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局机关发文、媒体宣传等方式组织引导广大市民参与体质测试。二是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进机关等活动,为城乡居民进行了国民体质测试,出具健身运动处方,指导其科学健身。三是通过前期的宣传,宿松县国民体质监测站已完成年度监测任务。
(9)针对县体育场和程集中学两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多年来未进行年检评估,也未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问题。
一是县体育场和程集中学两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由于缺少资金支持,长期未开展活动,已于2016年底在年度考核中被取消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资格;二是深化教体融合,与教育部门重新引导布局青少年俱乐部,加强乒乓球、羽毛球和游泳等项目教体融合,为选拔优秀运动员苗子打好基础。三是加强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运动员、教练员队伍建设,每年开展1-2次业务培训。
(10)针对2016年行风评议县体育局位列靠后问题。
一是增强“四个意识”,注重工作成效,在县政府2017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中获得合格等次,行风评议位次大幅度提升。二是制定《关于县体育局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每月排出重点,落实责任到人,推动工作落实和作风转变。三是加强教育引导,压实岗位职责,督促党员干部主动担当、认真履职。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4、党支部建设不严肃
(11)针对县体育局机关支部换届不严谨问题。
一是在发现预备党员作为候选人参加支部换届时,原县体育局党组书记立刻责令支部书记向县直工委报告,并征求县直工委意见于2017年4月7日支部换届会经全体党员同意更换人员重新进行选举。并要求支部书记今后严格审核参加支部换届党员资格,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二是熟悉党务业务,重新学习《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党支部对工作流程进行了认真学习,支部按期完成了换届。
5、党支部活动不正常
(12)针对2017年3月以前的党建资料缺失以及党员活动未正常开展问题。
一是针对党建资料缺失部分已安排人员进行补充和完善,局党组对前任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现任支部书记明确人员,明确责任,做好党建资料归档和管理。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整改要点,制定完善议事制度和学习制度。三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四是落实学习制度,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制定党员学习计划,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党员学习档案,做到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强化学习督导,采取组织测试、查阅笔记、检查记录等形式,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督导落实。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6、干部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13)针对机关作风建设滞后问题。
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深刻认识到了班子凝聚力不强,给全局工作带来的危害。二是要求班子成员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注重配合,坚决克服只注重抓自己分管工作,轻视其他工作的现象。三是遇到重大问题及特殊情况时及时提请主要领导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增强党组的核心作用,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四是经常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求班子成员真诚而又严肃地提出批评并督促整改。
7、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薄弱
(14)针对会议记录未按种类分类,记录内容简单等问题。
一是局党组对两位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度学习,明确区分党组会议和班子会议记录,规范会议程序及内容。三是加强单位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完整记录参会人员发言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提高会议记录质量。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8、针对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在机构改革时专门设立计财股,健全会计、出纳岗位设置。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研究出台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公务接待制度》等制度。二是已安排财务人员参加市、县两级的培训,着力提高业务水平。三是财务人员已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财务情况,主动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财务年报。
9、针对违反公务用车规定问题。
一是针对当事人违反公务用车规定情况,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公务用车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10、针对大额资金支出存在廉政风险,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四单合一制度。
一是针对集训补助费用打入个人账户问题:经办人及分管负责人根据财务规定对提供的领取人员签字认领单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财务入账;原县体育局出具了县政府领导对《关于审核县体育局要求解决参加安庆市第十三届运动会和第二届市民运动会所需经费的请示》(财教[2016]59号)文件批示及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参加省十三届运动会奖惩办法的通知》(宜政秘[2013]81号)文件作为发放依据材料。二是3280元公务接待费和5.89万元体育赛事活动食品及用餐费,原县体育局根据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对财务手续进行了完善和审核,提供了各活动文件、参与人员名单、活动图片等资料,并对经办、审批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1、针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根据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行政单位资产出租出借要求,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通知各租户在合同到期后将全部收回门面,并委托评估公司对原体育局八间门面房进行评估。合同到期后经县公共资源管理中心进行挂网公开招租。二是县体育总会2009年因工作需要,购置了一辆二手马自达轿车。2016年该车使用年限已达10年,并于2016年1月停用,为避免资产闲置和贬值,2017年1月5日体育总会理事会研究决定:1、报请县国资委进行处置;2、交于原县招标局对车辆进行正规处置。经咨询县财政局和原县招标局,因县体育总会属于社会团体,其车辆不属于国有资产范畴,可由体育总会自行处置。经委托原县招标局库内的评估公司鉴定评估价值后,2017年2月13日,体育总会将该车按鉴定价格有偿转让给个人,所得款项当时已全部入体育总会账户。
三、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断推动全县体育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增强“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增强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发展能力水平,全面统揽全县体育改革、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以及体育产业发展。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从严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各项部署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以上率下、从严管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二)全面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坚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按照整改方案时间节点对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通过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倒查制度缺陷和漏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坚决抓好制度贯彻落实督查工作,通过制度的完善、建立和严格执行,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提升全县体育工作水平。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成效促进体育工作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突出抓好健康体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重点工作,促进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为建设健康宿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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