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县纪委监委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二批成果。分别是:
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先后检查食品经营单位389家、直销点7家,对3家企业、6家单位及皖西南市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38家食品生产小作坊全覆盖检查。通过检查,查处食品案件8件,将2家保健食品专营店列为中等风险。移送1起违法销售食品案件线索,目前,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出台《宿松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9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83人次,指导培训35场次,培训人员423人次,共查处问题3起,责令整改3起;11月份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950例,共完成9970例检测,提前完成全年8850例检测任务;同时完成11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已完成全年建设任务。
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制定了《宿松县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暨定点医药机构督导工作活动方案》,严肃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截止2019年11月底,对全县206家村卫生室、34家医疗机构及55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12家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核减、拒付303.63万元,罚款166.41万元,巩固了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
解决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全面梳理排查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调查处理情况,建立专项整治问题清单,纳入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各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建立督导、督核、督察机制,全力推动整改。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21件信访投诉件已全面整改,并上报省、市销号。
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加强水利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排查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1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已通过乡镇、县、市河长办验收合格,其中12个问题在水利部已销号,另1个问题正在销号审核中。加强水利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个水管单位的试点任务已完成,钓鱼台水库电站达到省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