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结淼应县检察院邀请来宿开展《监察法与刑事法的衔接》专题讲座。为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懂弄通做实监察法,充分理解监察法与刑事法律的关联性,切实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县纪委监委积极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参加讲座,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许晓华带队出席,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等30余人参加了培训。
陈结淼首先从《监察法》第十五条展开,全面细致地介绍了监察对象与职务犯罪主体的内涵外延,并重点梳理了第六款规定的可能性范围。随后,陈结淼还结合实践办案需要,系统探讨了监察措施程序运用规范、监察程序中应当遵循的原则、监察权与检察权的衔接、监察权与审判权的衔接以及被调查对象的权益保障和律师帮助权等问题。整场报告深入浅出,系统全面,既有前沿理论的高度,又有契合司法实践的深度,为全体参训人员上了一堂精彩的思路拓展和业务培训课。经过两个小时的讲座培训,大家受益匪浅,收获颇多,为做好今后法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