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发现一例高龄人员死亡后未及时核减,超发高龄补贴的问题……”宿松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下仓镇开展常规巡察期间,在调阅全镇高龄补贴发放台账资料时,巡察组成员小钟发现了问题。
巡察组在综合运用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核查后,发现该镇核减不及时、超期发放高龄津贴涉及24人次共4745元。
为进一步弄清事情缘由,巡察组找到该镇民政办相关负责人了解高龄津贴发放政策、申请和核销流程等情况。
“平时你们是怎么摸排上报高龄补贴信息的,会不会存在漏报或老人死亡后高龄津贴的照样发放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村委会都会入户核查准了再上报,应该不会发生这种问题吧……”面对巡察组提问,经办人思考了一会儿,不太确定地说道。
经了解,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凡持有宿松县城乡居民户口,非财政供养的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均属补助对象。落实过程中要求做到应发尽发,既不能漏发、少发,也要及时核销、停发,不能违规发放。然而,由于镇村两级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对死亡信息比对不及时,导致高龄补贴超发问题发生。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巡察组立即将比对出的人员名单反馈给下仓镇党委,要求镇党委举一反三开展排查,及时收回超发的高龄补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重新核查高龄人员名单,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确保高龄人员不重不漏地享受国家应有补助。
“已追回多发的高龄补贴4570元,对高龄人员进行全面核查未发现核减不到位情况,核查发现新增符合条件的2位老人,已录入系统。同时,建立了民政救助资金管理制度,保障高龄补贴等民政资金有序发放。镇纪委对镇、村经办人员均进行了提醒谈话……”不久前,下仓镇向宿松县委巡察办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高龄补贴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是对全社会高龄老人的深切关怀。宿松县委巡察机构将持续紧盯涉老资金发放管理方面的问题,聚焦补贴政策宣传、资金发放把关、动态管理等方面开展政治监督,深入查找违纪违法行为,维护老年人权益,确保党的政策落到实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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