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12日至7月31日,市委第九专项巡察组对宿松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3个涉农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2025年9月29日,市委第九专项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县委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市委书记在专题会议上听取十二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暨深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3”专项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定期听取进展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整改任务落地。
(二)细化分工,明确整改任务。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领域的82个问题,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制定了《落实市委第九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三)强化执行,从严落实整改。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副书记及分管负责同志定期调度整改进度,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1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专题工作会6次,开展工作调研2次,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县领导及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加强过程指导,坚决杜绝应付了事、虚假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推进问题整改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
(1)规范村干补助发放。一是巡察指出问题涉及的资金已全部完成追缴,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同时举一反三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新问题。二是相关乡镇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提高各村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三是编印《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汇编》,指导各乡镇村规范补助发放。
(2)规范党建经费使用。一是相关乡镇召开了业务培训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明确了党建经费使用和集体“三资”管理要求。二是已收回相关乡镇、村违规发放的补贴。三是相关乡镇、村举一反三对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清退违规发放补贴资金。
(3)贯彻落实“零招待”制度。一是追回所涉村级事务招待费,并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加强了村级“零招待”制度的学习,明确了制度红线和纪律要求。三是编制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财务审批、收益分配管理、“四议两公开”等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支出。
(4)规范财务报销。一是相关乡镇核查完善了财务手续,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组织召开了培训会,学习了《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汇编》《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批制度》和“三资”管理等内容。三是编制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财务审批、收益分配管理、“四议两公开”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
(5)规范收取费用。一是通过核查,涉及村收取的土地流转服务费符合规定。二是学习《安徽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强化服务意识,严禁违规收取管理费。三是制定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财务审批、“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6)加强组级资金管理。一是相关村组的组级资金已纳入组级集体资金专户或用于组级公益事业建设。二是组织村组学习《宿松县“组账村管”暂行办法(试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组级资金管理稳妥有序推行“组账村管”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强化组级资金规范管理意识。三是对全县组级集体资金开展专项摸底排查,并建立明细台账,加强监管。
(7)加大款项清理力度。一是所涉乡镇、村已追缴部分应收款。二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进行了深入学习,不断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三是汇编印发《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资金和往来账目监管。
(8)提高投资项目精准度。一是相关乡镇建立欠款台账并已更新,通过诉讼、协商等途径已收回部分资金。二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进行了深入学习。三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调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
(9)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一是全面核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已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收回涉及的6个乡镇违规发放的专项资金。二是相关乡镇已开展“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会,切实提升关键岗位人员合规意识。三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10)规范财务服务费用。一是规范完善相关合同资料,并对经办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召开乡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会,提升了乡村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三是指导村级财务收支审核审批,杜绝不合理支出。
(11)强化资金监管。一是及时收回了全部出借资金,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涉及乡镇、村开展了农村“三资”管理专题培训,加强财务知识学习。三是编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12)合理安排支出。一是核实款项使用情况,收回不当支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二是相关乡镇学习《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批制度》,着重增强合规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编印了《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严格按制度标准执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支出。
(13)规避林地流转贷款债务风险。一是预付的林木收储款已全部收回,未造成资金流失。二是已完成林木收储26126亩,并支付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林木收储资金。三是强化国家项目监管,储备林项目有序推进。四是强化业务学习,规范资金拨付。
(14)化解村级负债。一是因村制宜、因债施策,组织6个村结合村情实际制定了村级化债方案。二是对全县村级负债情况进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并建立台账,进行逐步化解。三是完善制度规范,严控新增村级债务。
(15)完善工程款支付手续。一是对相关乡镇、村的相关工程项目进行梳理,经现场查看和核实项目资料,对于手续不齐全,完善相关手续并进行举一反三,开展了全面排查,规范记账。二是所涉乡镇开展了财务培训会,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强化了责任意识。三是加强村级财务收支审核审批,规范全县工程款支付。
(16)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一是相关乡镇、村对所涉项目进行核查,追回多支付资金,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二是所涉乡镇召开了“三资”管理培训会,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强化项目财务管理,规范全县工程款支付。
(17)加强村务监督执行。一是所涉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梳理了村务监督执行不到位情况,对照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手续并规范记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二是涉及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学习《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批制度》等财务制度,严格对照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村务监督执行,严格财务收支审核审批。
(18)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一是相关乡镇(街道)、村(社区)对“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完善相关手续,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追责问责。二是涉及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召开会议学习《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汇编》,要求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三是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资产管理、财务审批、收益分配管理、“四议两公开”等管理制度,全面加强财务规范,并严格执行。
(19)规范发包程序。一是所涉乡镇(街道)、村(社区)对前期发包流程全面梳理,对于不合规合同按照规范全部重新签订。二是组织学习《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汇编》,了解掌握集体资源发包相关规范。三是对全县2022年以来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经营情况进行核查摸底并建立台账,全面举一反三。
(20)规范签订合同。一是所涉乡镇(街道)对签订的合同进行核查,对不合规合同按照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了规范。二是所涉乡镇召开培训会,学习《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汇编》,加强“三资”管理政策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出现。三是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对全县2022年以来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经营情况进行核查摸底并建立台账,对不合规合同按照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规范。
(21)加强合同执行力度。一是所涉乡镇已通过司法途径对欠款进行追缴,同时进一步规范合同内容和行为。二是组织深入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提高镇村两级干部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三是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出台《宿松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合同签订,加强合同执行力。
(22)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一是完善配套设施,强化宣传推广。二是加强对何冲水库出租情况、承租方经营行为监管,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确保监管无死角。三是举一反三,排查2022年以来全县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资源优势发挥。
(23)规范使用土地。一是涉及乡镇开展了对村干部、企业等关于《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二是县级业务部门开展了企业用地、耕地保护政策宣传。三是已完善企业用地手续,取得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证(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并督促企业规范使用土地。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24)及时收缴资源发包租金。一是相关乡镇已收回资源发包租金。二是有关村“两委”细化村集体资源发包与租金收缴工作责任分工,明确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落实相关责任。三是印发《宿松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加大监督制度执行力度。
(25)规范固定资产采购程序。一是研究学习了《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安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采购主体范围。二是组织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相关管理制度。
(26)规范固定资产登记流程。一是相关乡镇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梳理,完善资产资源台账。二是召开了业务培训会、“三资”业务培训会、集体资产监管工作部署会,强化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三是对全县村集体采购固定资产入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对“三资”台账的监管。
(27)规范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一是对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的问题已进行整改。二是召开农村“三资”管理专题培训会,学习《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汇编》。三是编印了《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等,强化“三资”监管职责,开展年度资产清查。
(28)规范资产出租程序。一是相关乡镇、社区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建设用地、老村部出租等未及时签订的合同进行补签。二是学习《宿松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强化乡镇审核与监督责任,建立合同及资产台账,并同步录入全县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监管平台,实行信息化动态监管,指导资产规范出租。
(29)规范签订合同。一是相关乡镇(街道)对所签合同进行了全面排查并整改到位。二是学习《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汇编》,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出台《宿松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四是举一反三,对全县2022年以来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经营情况进行核查摸底并建立台账,全面清理村集体合同,对不合规合同按照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规范。
(30)盘活利用闲置资产。一是相关乡镇已盘活资产4项。二是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对历年来资产存续及经营情况进行摸底,建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台账,详细记录了管护主体及责任人、管护情况等。三是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资产台账并动态更新。
(31)及时收取收入。一是积极催收租金,已及时收回租金。二是明确责任。相关村已召开相关会议,明确了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租金收缴第一责任人,细化了责任分工,及时对发包租金进行催缴收取。三是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出台《宿松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监督制度执行。
(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
(1)加大惠农惠民政策执行力度。一是所涉乡镇均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有关惠农政策。二是理清14个电商项目联农带农、绩效目标落实情况,各相关乡镇已补充完善联农带农绩效资料。三是已退回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建立了“雨露计划”教育资助长效机制,确保资助精准发放到位。四是举一反三。建立财政衔接资金电商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对2021年以来电商项目联农带农、绩效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整改,保障电商项目效益稳定。
(2)规范分配使用耕地轮作补贴。一是查清事实,收回资金,并对4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二是已将资金据实补发到耕地轮作实施主体。三是印发《关于加强涉农补贴使用管理的通知》,加强涉农补贴资金使用管理。
(3)规范发放惠民补贴。一是加强问题核查,对漏发、错发的惠民补贴进行补发或追回,对涉及的6名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召开全县社会救助重点工作推进会、全县高龄津贴业务培训会,围绕津贴申领条件、审核流程、动态管理等内容开展实操讲解。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宿松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通知》,转发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等相关工作通知的函》,加强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学习,熟练掌握各项救助程序。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对2021年以来的移民直补工作进行了全面核查,对23个乡镇(街道)及华阳河农场开展社会救助核查,开展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印发《宿松县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方案》,规范高龄津贴申请、审批流程。
(4)规范涉农资金发放。一是经核实,共建水井、水面及征地补偿款拨付流程符合要求,无违规行为。二是就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常态化管理,开展政策学习。三是举一反三,及时开展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5)规范项目申报流程。一是涉及的2个乡镇对相关项目资料进行了梳理,对项目资料清单进行了规范。二是召开宿松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培训会、衔接资金项目谋划会商会、文旅体领域2026年衔接资金项目推进会暨市委涉农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规范《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三是各乡镇(街道)均已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并明确项目立项审核职能机构,坚持“谁经办、谁审核、谁负责”,确保项目资料规范合规。
(6)提升项目谋划科学性。一是召开宿松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宿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培训会。二是印发《关于迅速开展2026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储备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关于组建2026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专家评审库的通知》。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将2026年500万元以上的33个项目纳入项目库。三是对项目谋划、项目变更严格把关,近两年项目变更情况显著减少。
(7)规范招投标流程。一是相关乡镇开展了招投标政策学习并成立项目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项目深入核实,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二是召开宿松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培训会,重点就项目谋划、项目申报、规范资金使用等业务进行学习。
(8)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一是对反馈的问题逐一核实,对相关的3名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责任,健全项目实施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全周期规范运行。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乡村振兴资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综合治理行动,排查并整改问题15个。
(9)严格审核承包方资质。一是深入核查所涉项目,对相关的4名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系统学习了项目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召开了文旅体领域2026年衔接资金项目推进会暨市委涉农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学习了《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召开了宿松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培训会;构建了项目监管组织,强化监管职责,规范发包程序。
(10)规范发包流程。一是所涉乡镇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建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二是组织开展了相关政策学习,提升乡村干部项目管理能力。三是开展乡村振兴资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综合治理行动,排查并整改问题15个。
(11)规范合同签订。一是强化法治意识。所涉乡镇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强化合同合规性审查,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二是压实责任。相关乡镇对涉及的2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完善了合同签订。三是召开了宿松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培训会,明确工作职责。
(12)规范签证和变更程序。一是相关乡镇对签证手续进行了核对确认,完善了相关手续。二是相关乡镇成立了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构建层级监管体系,压实各方责任,确保项目变更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三是开展宿松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暨宿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培训,规范工程项目变更程序。
(13)严格监管工程质量。一是对问题所涉工程进行深入排查,对未达标部分按照设计要求重新建设,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健全项目全流程管理。二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不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对未达标部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整改。对出现的问题销号式推进,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14)提高项目计量准确性。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及审计等相关政策。二是所涉乡镇、村对相关项目进行核查,经核查,无违纪违规问题。三是相关乡镇对辖区范围内2021年以来其他项目的造价情况进行梳理,无类似情况发生。
(15)提高项目验收质量。一是所涉乡镇、村对相关项目进行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二是开展了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政策培训,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对村级项目验收等资料的审核把关。三是召开宿松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培训会,明确了项目验收的三级职责。
(16)加大工程推进力度。一是印发《关于迅速开展2026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储备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强化要素保障前置意识。二是将衔接资金项目进度纳入宿松县农业农村重点指标进行工作调度。三是召开了宿松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业务培训会议,提升业务人员能力,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17)规范费用报销。一是深入核查问题,严格按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使用范围,申报、使用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二是集中学习了《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补充通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18)规范项目资金支付。一是相关乡镇深入核查问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相关乡镇(街道)开展财政业务培训,重点规范村级财务支出。三是开展举一反三排查,经核查无类似问题发生。
(19)规范项目费用结算。一是相关乡镇已追缴多付工程款,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二是举一反三排查,对未及时拨付的5.3万元工程款进行支付。
(20)及时开展项目审计。一是开展项目审计工作,学习项目资金管理文件及相关审计政策。二是针对未及时审计项目,各责任乡镇(街道)均在推动审计工作,部分乡镇已经完成。三是各相关乡镇(街道)正在对2021年以来的项目全面开展排查,确保所有项目应审尽审。
(21)提高项目选择精准度。一是相关乡镇已追缴项目投资收益。二是实地指导规范2026年项目申报程序,加强项目谋划,保障项目落地。2025年12月对500万元以上项目开展了评审工作,将2026年500万元以上的33个项目纳入项目库。
(22)做好项目后续管理。一是相关乡镇(街道)对相关项目进行了资产处置,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二是组织相关乡镇(街道)开展2021年以来帮扶资金项目资产清查,全面梳理各类项目资产情况,对经营性项目资产建立了台账,明确资产管护责任人,并纳入系统化管理。三是严格项目评审。印发《关于迅速开展2026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储备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关于组建2026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专家评审库的通知》,对500万元以上项目开展了项目评审工作,对2026年500万元以上的33个项目纳入项目库。
(23)完善村自营项目绩效管理。一是开展有关财务制度学习,根据制度规范村级自营项目财务管理。二是组织开展2021年以来村级自营项目资产情况核查,建立自营项目收支台账,规范登记资产收支情况,并建立项目绩效长效管理机制。
(24)压实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监督核查责任。一是所涉乡镇对相关项目收益进行收缴,对于未完成追缴的收益向涉及公司提起诉讼。二是构建项目绩效管理监督机制。现场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三是实地指导乡镇(街道)谋划2026年项目。四是开展2021年以来财政衔接资金经营性项目资产收益举一反三核查,排查并整改问题26个。
(25)压实行业监督职责,持续跟踪问效。一是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二是建立财政衔接资金电商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对未按时兑现的收益采取发函、起诉等方式积极追缴,确保收益兑现。三是相关乡镇项目已重新签订协议,约定稳定收益,另完成收益追缴。四是抓好督促整改。督促乡镇(街道)认真梳理衔接项目未公示公告情况,应公示尽公示。
(26)追缴多计工程价款。一是所涉乡镇已将多计工程款上缴县财政,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召开财务管理业务培训。三是督促全县各乡镇(街道)举一反三,结合项目审计和巡察指出违规列支和多计工程款问题,认真梳理,及时上缴县财政。已将多计工程价款上缴至县财政。
(27)提高乡村振兴资金利用效率。一是相关项目及时与项目运营主体重新签订协议,合理确定收益比例,稳定收益。二是开展帮扶资产管理培训、项目资产管理业务培训,提升乡镇(街道)项目资产管理能力。
(28)及时拨付资金。一是已拨付涉及项目资金。二是提升资金支付率,2025年度各级衔接资金总体支出率为68.98%。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领域
(1)加强项目谋划和推进力度。一是主动谋划储备项目,制定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览表。二是积极推动项目建设,明确项目分片负责人,加强项目现场督查,及时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2)推进项目选址科学化。一是高质量完成补建任务, 3500亩高标准农田补建任务已完成市级竣工验收工作。二是深入勘察,精准选址,不断提升项目谋划的科学性。三是组织学习相关制度文件,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图管田”联审共享机制。
(3)深入开展项目立项调研。一是约谈设计单位,通报有关问题。二是坚持立行立改,补充完善个别项目建议书中空缺未签字盖章部分。三是坚持举一反三,组织2025年度项目设计单位梳理实地考察意见表是否存在类似问题,未发现类似问题。四是安排专人管理,负责项目档案资料的审核、收集和管理工作。
(4)规范初步设计流程。一是编制高标准农田项目初步设计流程图和县级评审审核要点。二是培训设计单位,优化设计方案。三是已完成2个放水口问题整改。
(5)提升施工图纸质量。一是细化招标条款,强化履约责任。在202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中设置处罚条款,强化设计单位履约责任。二是编制设计要点,严控图纸质量。严格落实施工图审查要求,严格审查工艺、工序、质量要求详细说明和章节缺失问题,提升施工图质量。
(6)加强招标文件审查。一是加强审核与培训,压实代理责任。二是修订进场审核表,规范登记服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重新制定项目进场资料审核表,规范项目进场登记服务。三是对2021-2024年以来设计招标问题开展核查,发现存在项目设计招标名称和工作范围互相矛盾的问题,已组织约谈相关公司,纳入黑名单库管理,自2025年12月起,两年内不安排从事高标准农田项目代理工作。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7)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一是梳理底稿,组织约谈。督促控制价编制单位严格对照图纸编制清单,挂网前强化工程量清单审核。二是编制工作要点,强化清单编制审核。制定《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工程量清单编制漏项控制明细表》。
(8)强化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考勤考核。一是核查考勤记录,约谈责任人员。二是开展监理考核,实施黑名单管理。三是开展了系统培训,组织专项检查。截至2026年3月底,累计开展专项检查3次。
(9)严格把关原材料进场。一是梳理核查,分析原因,严肃处理,对3家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纳入2025年宿松县高标准农田项目黑名单库。二是制定《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并安排专人负责项目档案资料的审核、收集和管理工作。
(10)督促监理单位履责尽责。一是开展监理考核,实施黑名单管理。已对4家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纳入2025年宿松县高标准农田项目黑名单库,4家单位在两年内不得被推荐和邀请从事县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工作。二是开展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相关负责同志业务能力。三是按照《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考核管理办法》,对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履职等情况开展督查,目前发现问题7个,均已按照监理考核办法进行扣分通报处理。
(11)坚持按图施工。一是压实设计单位责任,做到“五有八到”。二是编制设计流程,明确评审要点。三是组织专家核实,论证反馈问题。
(12)加强工程变更审核。一是梳理材料,建立台账。已核查梳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材料,分项目建立变更台账。二是严格落实变更程序。严格按照县农田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以及《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管的意见》执行变更程序。
(13)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流程。一是安排对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跟踪审计,进行质量监管。二是对涉事4家监理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纳入2025年宿松县高标准农田项目黑名单库。三是严格执行《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四是召开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技术交底会议,通报该类问题。
(14)加强施工资料管理。一是核实有关情况。对项目公司负责人和资料员通报处理。二是开展监理考核,实施黑名单管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并纳入2025年宿松县高标准农田项目黑名单库。三是建章立制,档案专人管理。已制定《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并安排专人负责项目档案资料的审核、收集和管理工作。对2023年以来的项目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摸排,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15)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一是高质量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涉事项目均已完成整改。二是根据《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考核管理办法》,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查监理履职情况。三是举一反三,开展项目工程质量核查。印发《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对近年来的项目管护情况进行排查,目前累计排查管护不到位问题11个,均已督促整改。
(16)加强项目验收。一是召开2024年宿松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县级验收启动会,提高验收质量。二是强化整改效果,出具验收报告。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17)提高土壤改良质量。一是规范土壤改良设计。对土壤改良工程模块进一步细化,要求土壤改良有机肥亩均用量达到200斤。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加强对土壤改良内容的审查,坚持问题导向、贴合实地情况,确保各项改良措施可操作、能落地。
(18)推动科技推广措施落地见效。一是针对科技推广措施存在系统性学习不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开展学习高标准农田科技推广的相关措施。认真核实2022—2023年22个项目未开展科技推广的原因,组织整改。二是印发《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科技推广培训实施与验收办法(试行)》《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培肥实施与验收办法(试行)》等文件,安排相关单位人员加强学习。
(19)加强日常管护。一是完成3个项目修复工作。二是组织全县有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乡镇系统学习了《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办法》和日常管护注意事项。三是编制《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日常管护考核制度(试行)》,并长期开展督查抽查,督促项目属地落实管护责任。
(20)强化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及维护。一是督促设施修复,严肃追责问责。已及时对损坏输配电、灌溉设备进行了维护和修复。同时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重新签订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目标责任书及管护协议,进一步明确了管护责任。三是深化巡察整改,推进举一反三。结合《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高标准农田设备管护排查,暂未发现设备损坏问题。
(21)加强管护资金保障。一是组织系统学习,督促统筹管护资金。二是根据日常巡查管护情况,督促各乡镇历年高标项目安排管护资金,用于建后管护工作。
(22)落实专款专用。一是学习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全面梳理高标准农田项目支出明细,制定《宿松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支出负面清单》,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23)及时支付工程款。一是2023年应付工程款,2024年高标项目工程款占比审计价91.67%。二是对在建的2025年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指导加强协同联动,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及时约谈提醒,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相关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单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督促检查。
(三)推动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三农”工作结合起来,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参考,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宿松县“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7821953;邮政地址:宿松县安丰国路宿松县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ssxxczxdc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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