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领域
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6-08-25 10:45   阅读量: 481    ]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8月10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对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进行了巡察。10月10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向县人社局党组(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县人社局党组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和巡察整改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照巡察指出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班子成员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思在政治担当、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针对反馈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切实将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抓手。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县人社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纪检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党组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线督办、具体人员直抓落实”的三级责任架构。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全程把关、全面负责;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整改事项,牵头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全程跟踪推进整改落实;各责任部门细化整改清单,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形成任务具体、责任明晰、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格局,为整改落地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机制支撑。

(三)聚焦问题导向,提高整改实效。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局党组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意识,对巡察反馈意见展开全面且系统的梳理工作。通过逐项细致分解、逐条精准对照,切实做到底数清晰、情况明了,全力保障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回应,每一项任务均可落地落实。在整改推进过程中,通过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号管理机制,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问效。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提炼整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同时,将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好整改落实的关键举措,通过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各项问题真改实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管理的重要论述方面

1.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提升理论学习质效

一是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方面,形成严格规范的工作机制,确保“第一议题”在各项会议中置于首位,2025年10月以来,局党组召开会议12次,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及就业工作、社保基金方面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进行系统深入学习。二是对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优化方案,有效提升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2.持续统筹优化收支结构,着力破解长期收支平衡压力

一是通过联合税务部门上门催缴历史欠费,创新宣传方式,促进参保扩面等举措,2025年工伤保险实际预算执行收入大于支出,已经扭转了工伤保险收支赤字的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收入方面每月联合税务部门及时督促参保单位按时足额缴费,参保单位自主缴费率相比上年同期得到了提升。二是通过加强业务内控管理落实高风险业务三级审批和部门间数据共享等方式,待遇支出方面未收到上级筛查的疑点数据,减少了死亡冒领、重复领待等非正常支出。三是组织了相关业务人员加强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业务学习,提升了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着力破解社保及职业年金征缴难点,稳步化解存量欠费

一是涉及44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史欠费,该类单位已经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范围,欠费无需重复缴纳。二是联合税务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和正常生产经营企业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催缴,职业年金欠费已清理完成;对名存实亡“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改制等方式,向破产清算组申报社保债权,逐步清理社保欠费。

4.加快企业年金制度推广落地,不断扩大制度覆盖范围

一是新增12家企业进行企业年金方案备案。二是截至2025年12月底,宿松县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数位居全市7县(市)第一。三是2026年1至5月,新增6家企业进行企业年金方案备案,为去年同期的120%。

5.补齐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短板,持续增强监管履职效能

一是组织全县乡镇(街道)从事劳动监察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法办案规范化和专业化基础。二是结合“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和“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向居民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三是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在全县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工作,全面审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四是及时核实处理群众反映的未按规定参保行为或未按规定参保的相关投诉,并依法依规处理。五是拓宽维权渠道,切实畅通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各乡镇(街道)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同时,在劳动用工领域全面建设“六尺巷农民工维权驿站”或“职工权益服务驿站”。

6.持续优化政策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

一是印制《宿松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单》分发各乡镇(街道)、经办银行开展宣传;制作了城乡居保宣传音频,通过乡村广播反复宣传。利用“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季”活动,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二是组织“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进村(居)入户开展面对面宣讲;联合县税务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宣传月活动,点对点向参保对象发送短信。三是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官方抖音号、视频号、村组群发布政策宣传视频,启动抖音直播形式进行宣传。四是组织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开展创业政策业务培训,组织企业到高校开展校园招聘,在招聘会现场宣传宿松县就业创业政策。一次性求职补贴等政策成效明显提高。

7.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全力稳定参保规模

一是开展了城乡居保政策下乡进村宣讲活动,深入23个乡镇(街道),以乡、村业务经办人员、基层党员、未参保群众为重点,开展参保缴费工作调研和政策宣讲,进一步解读政策,指导开展参保扩面工作。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宣传城乡居保政策,积极引导参保。

8.抓实重点人群参保,持续推进重点群体应保尽保

一是积极与各乡镇(街道)对接,一对一进行宣传引导。二是建立了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定期与民政、残联进行对接,确保代缴政策落实到位。

9.优化稳岗返还政策落地机制,充分释放稳岗惠企效能

一是经办人员已电话联系2024年度应发未发的8家企业,已于2025年10月完成稳岗返还资金的补发。二是已建立2025年度稳岗返还补贴工作台账。三是已对申请稳岗返还补贴企业的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在安徽省社保信息系统中核查企业裁员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核查企业征信情况。

10.优化培训组织模式,提升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

一是对培训班次明察暗访,发现不适宜参训人员取消培训资格。二是已印制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单用于窗口和招工现场政策宣传,点对点发信息给失业人员和就业援助对象宣传就业技能培训政策。三是机构培训课程已按要求每天细化到具体时间段,普通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已经严格执行皖事通小程序(定时、定点)打卡,特殊情况未打卡学员采取水印相机拍照的方式保证真培实训。四是已与编办、医保、残联等部门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对发放培训补贴人员进行信息比对,剔除不符合培训要求人员。

11.压实监管责任,持续规范培训实施管理

一是达到退休年龄且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参加企业岗前培训,财政供养人员参加企业岗前培训,已达退休年龄且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人员涉及培训金额已全部追回。二是各培训机构享受人社部门补贴性培训政策的所有学员名单已按要求录入安徽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筛查剔除不符合享受补贴性培训政策的人员。

12.健全培训就业联动机制,着力提升培训就业转化率

一是面向县经开区企业开展技能培训政策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宣传,为确保培训针对性,已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人员进行培训意愿摸底。二是已经对接县内养老机构和家政公司等,对2025年参培人员进行训后就业介绍。

13.动态优化培训工种目录,提升供需匹配水平

一是已经开展专项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二是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机构办学情况、机构意愿和招收学员实际,已经取消宾馆服务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营业员、服装制作四个培训职业资格。

14.持续推进休眠沉淀账户清理激活,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账户清零行动,通过与相关主管部门、乡镇联系死亡人员家属,及时办理退费手续。二是对乡镇、村级平台工作人员宣传“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个人缴费部分可退”政策。三是建立每月与民政部门火化数据共享机制和及时向基层经办人员反馈参保死亡人员数据机制。

15.协调财政补助资金调度拨付,健全资金保障机制。积极协调县财政部门拨付未到位资金,2024年县级配套资金全部到位。

16.健全预算动态测算机制,缩小预决算差异

一是因无法精准掌握计发系数、参保人数增减、委托投资收益等情况,导致机关保、城乡居保、工伤保险等险种2025年预决算差异较大,其余企业职工保险和失业保险预决算由上级部门统筹安排编制。二是通过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加强社保基金预算管理业务学习,业务人员对计发系数、参保人数波动、政策调整、委托投资等关键影响因素的预判能力得到了提升。三是深化预算编制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编制人员已充分考虑计发系数、参保人数波动、政策调整、委托投资等因素,精准编制2026年基金预算。

17.规范资金岗位设置,落实岗位分离要求

一是2025年9月已新招录1人担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通过调整岗位职责,原业务运行岗人员已不再兼任基金财务工作。二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进一步梳理高风险业务,并已严格落实初审、复核、审核三级管理要求。三是稽核股每月定期开展内控执行情况检查,经办人员新增或变更的业务权限逐一进行核查。

(二)安全监管漏洞和廉政风险方面

18.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凝聚工作推进合力

一是印发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了人社部门与残联、公安、民政、司法、医保、税务等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协调与共享机制。二是人社部门与各有关部门已签订了《数据共享保密协议》,参与数据共享的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个人保密承诺书,对违规泄露数据的个人及单位追究相关责任。

19.健全内部协同工作机制,提升整体运转效能

一是制定人社系统内部信息共享比对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人社系统内部信息共享比对工作。二是已建立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与创业担保贷款信息比对工作机制,定期交换比对数据。三是每月业务人员在生成待遇支付计划前,比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保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共享比对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发放情况,避免重复发放。

20.严格规范公益性岗位选聘流程,健全全流程监管机制

一是实地走访排查,会同所属乡镇对所涉村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县人社局成立四个工作小组对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全覆盖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四类问题形成清单。三是对新安置上岗人员,协调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数据进行比对并结合开展实地走访。

21.健全补贴发放核查机制,保障各类补助资金依规发放

一是及时追回同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生态护林员补贴部分。二是对所涉问题的乡镇、村进行实地走访并对人社专员进行政策解读及业务指导。三是已督促各乡镇按照整改要求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工作,及时对接林业部门,做好数据比对工作。四是积极对接县林业局及时掌握最新的生态护林员人员名单,做好补贴数据比对复核工作。

22.完善公益性岗位人员动态管理体系,常态化开展人员生存状态核查

一是已对该问题进行书面通报,并要求乡镇(街道)压实责任抓好整改,同时加强对业务经办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二是已督促乡镇在补贴申报之前做好数据比对以及实地走访等工作。三是每次补贴发放之前与县民政局对接掌握最新死亡人员名单信息,并进行比对。

23.压实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责任,完善人员身份信息比对核验流程

一是督促各乡镇审核补贴申报材料时候要完善数据比对处理,并不定期开展现场核实。二是将2022年以来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信息与村干部的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比对,未再发现新的问题。

24.严格就业补贴申领资格审核,规范申报核查程序

一是督促业务经办人员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申报相应补贴资金,对有关乡镇人社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定期走访核实人员在岗情况。二是县人社部门成立四个工作小组对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全覆盖排查,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对安置人员进行再排查,未发现此类问题,对风险隐患进行提前预警。

25.规范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审核流程,压实见习单位主体责任

一是已追回所涉及的补贴资金,同时对所涉及的见习企业进行追责问责。二是经常性对在岗的就业见习人员进行全面走访,同时申报材料中新增见习人员注册企业情况凭证,按月核实见习人员社保参保信息及电话抽查在岗情况。县人社部门按月对见习在岗人员进行定期走访,切实掌握见习人员在岗状态,及时排除违规现象。三是已及时对接市局主管部门,更加精准把握政策口径。

26.规范贫困劳动者就业补贴审核发放,健全动态核查机制

一是整理了补贴比对数据清单,业务人员在补贴发放前均做到了按照清单进行逐项比对。二是违规领取资金已于2022年完成追回。三是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27.强化失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规范待遇资格审核

一是强化数据比对,每月将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数据与社保数据进行比对,建立数据比对工作台账。二是涉及领取失业补助金、领取社会保险补贴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等违规资金均已全部追回。

28.优化资金投向,聚焦重点群体就业保障

一是搜集整理了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政策清单,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宣传,走进企业开展社保参保扩面宣传,提高城镇新增就业数据,兑现企业稳岗返还资金及社保补贴,提升企业扩就业、社保参保的积极性。二是定期收集企业用工信息,举办招聘会。三是积极兑现各类创业政策,发放创业贷款。

29.强化资格联合审核,严防重复申领

积极与乡镇(街道)对接,联合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追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多领待遇以及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又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多领待遇已全部追回。

30.强化生存信息核验,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一是通过上门入户、电话沟通等方式宣讲政策,下发催缴通知书,催促当事人退款。二是按月与民政部门开展死亡数据比对工作,做到死亡人员待遇停发。三是明确专人与乡镇(街道)对接,联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追缴工作。四是主动对接公安、卫健、司法、残联等部门,增加数据比对频次。

31.抓实资格核查核验,推动待遇发放合规有序

一是加强与司法等部门数据共享,及时开展数据比对。二是一案一策,对拒不配合追缴的,及时移交行政部门处理,处理仍无果的移交司法行政部门起诉追缴,通过法院综合运用催告、纳入失信、申请强制执行;积极与乡镇(街道)对接,联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基金追回工作。

32.加大工伤保险基金追偿力度,维护基金合法权益

一是上门催缴下达待遇催告书追缴。二是已向法院起诉立案追缴,相关当事人已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33.凝聚多方合力,推动社保基金追缴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已向有关人员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进行追缴。二是建立人社、公安、民政、司法、医保、税务等部门数据协调共享机制及人社系统内部信息共享比对机制,有效解决数据堵点,实现跨险种重复领取待遇的事前防范等。

34.压实审核监管责任,推动创业贷款政策规范落地

一是明确专人追缴,追回财政贴息资金,县人社局党组对业务经办人员及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对目前贷款中的所有贷款人就业情况全部进行了核实,对已稳定就业人员停止贴息。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对已掌握的全县村干信息名单进行比对,暂未发现违规情况。

35.规范就业统计全流程管理,切实提高就业数据质量

一是对该问题在系统内进行了书面通报,并由县人社局党组对业务经办人员及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已要求乡镇(街道)在统计新增就业人员信息时要严格把关,在上报前要进行基础的信息比对。三是已加强和民政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将人员就业信息录入系统之前,与民政死亡数据进行比对,对不符合条件的数据及时剔除。

36.健全参保信息比对机制,规范参保动态管理

一是制定人社系统内部信息共享比对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人社系统内部信息共享比对工作。二是督促乡镇(街道)及时申报有关人员注销城乡居保手续,有关人员已全部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37.健全信息互通机制,规范参保管理

一是疑点数据下发后,立即停发3人养老保险待遇。二是建立了与司法部门间的信息协调与共享机制,有效解决数据共享堵点,及时发现阻断违规参保缴费行为。三是建立健全了信息比对、自助认证和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资格认证机制,切实发挥认证结果作用。

(三)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8.规范资格认定流程,提升审核甄别精准化水平

一是已追回乡村公益性岗位违规补贴资金。二是各乡镇(街道)已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是否为村干部直系亲属进行再排查。三是对创业担保贷款违规问题进行了书面通报,并对所在乡镇进行了工作提示。四是各培训机构享受人社部门政策补贴性培训的所有学员名单已按要求录入安徽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筛查剔除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享受企业职工保险待遇人员。

39.优化案件闭环处置流程,提升经办办理时效

一是相关案件已下发裁决书,裁决金额被申请人已履行完毕。医保及社保补缴双方按相关政策进行办理。二是完成兼职仲裁员的聘用手续,持续利用兼职仲裁员力量,快速处理劳动仲裁案件。三是积极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同时帮助企业梳理用工风险,完善用工规章制度。四是通过加大每周开庭数量、加强诉前调解力度以及利用兼职仲裁员等多重措施处理案件,仲裁案件在时效内平稳处理。

40.强化业务赋能培养,全面提升工作人员履职水平

一是通过线上宣传和线下指导,加大对村协理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同时督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加强对协理员业务指导,提高村协理员的业务经办能力和村级平台系统使用率。二是全面梳理服务事项清单,制定对内指导的操作手册和对外服务的办事指南;建立县、乡、村三级城乡居保业务指导微信群,实时解读政策要点、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

41.压实岗位履职责任,锤炼严实工作作风

一是加强宣传和提醒,引起乡镇(街道)、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报告制度的重视。二是县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定期提醒乡镇(街道)、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员及时核实业务系统内疑似死亡人员数据,经核实死亡后,及时注销养老保险关系。三是建立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信息报送制度,每月比对县民政局提供的死亡火化信息,及时暂停死亡参保人待遇,双重保障避免出现死亡冒领情形。四是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常态化开展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定期下发超期未认证人员名单,督促乡、村业务经办员及时开展认证核实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深化政治引领,在筑牢思想根基上持续发力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通过定期组织学习研讨,强化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融入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抓在经常、严在平常。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地生根,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

(二)突出标本兼治,在健全长效机制上持续发力

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抓整改。既聚焦具体问题立行立改,更注重从制度层面查漏补缺,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围绕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构建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范问题反弹回潮。

(三)聚焦成果转化,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整改成效与人社部门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破解发展难题,激发干事活力,将整改过程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紧扣民生保障重点任务,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方面持续发力。以整改促发展,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果体现到民生福祉改善的具体实践中,推动人社部门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6-7821270;邮政地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中路241号,邮政编码:246500;电子邮箱:31169052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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