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从“常抓”到“长在”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政府办 朱明   发布时间:2025-09-05 10:21   阅读量: 195    ]

“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这句话揭示了一个朴素而深刻的道理:良好作风的形成,需要从日常行为中培养,使之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其生命力在于执行,其成效在于坚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将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好作风成为一种自觉习惯,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

常补“精神钙”,在思想深处扎牢“根子”。让好作风成为习惯,首要在于筑牢思想防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基层工作扎根一线,情况复杂,诱惑考验无处不在,党员干部务必时刻牢记“堤溃蚁穴,气泄针芒”的古训,慎独慎微,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要将学习党章党纪作为终身课题,持续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照镜子、常正衣冠,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懈怠之思,确保理想信念的“根”扎得深、立得稳,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勤拭“实践镜”,在行动中擦亮“牌子”。好作风绝非空中楼阁,它体现在每一项具体工作、每一次为民服务之中。作风建设成效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政府公信力,要坚决摒弃“差不多”心态,杜绝“摆拍式”落实,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干,以“工匠心”求实效。对待群众诉求,要“马上办、务实干”;推动项目建设,要“重实绩、轻痕迹”;落实惠民政策,要“精准达、无偏差”。让“严细实”的工作标准取代“宽松软”,让“勇担当”的主动作为取代“等靠要”,真正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办实事、求实效、创实绩的自觉行动,用实干擦亮共产党人为民务实的“金字招牌”。

紧绷“规矩弦”,在制度之内恪守“尺子”。让好作风固化于习,必须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中央八项规定本身就是一套清晰的行为规范和衡量尺子,在基层工作中,要持续扎紧制度笼子,针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完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项目审批等关键领域的制度细则,使规矩界限清晰、令行禁止。党员干部要时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将纪律规矩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要习惯在“探照灯”下工作,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唯有如此,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雷池、不踩红线,让遵规守纪成为一种自然反应和生活方式。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化风成俗绝非一日之功。让我们时刻铭记“慎终如始,则无败事”的箴言,以“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的恒心和韧劲,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血脉、见诸行动,使之从外在要求变为内在自觉,在各自岗位上书写不平凡的廉洁答卷,共同凝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磅礴清风和浩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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