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多次违纪违法……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两年)处分。”近日,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在宿松县松兹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党支部大会上当面宣读有关人员的党纪处分决定。
为充分发挥“一案一警示”震慑教育作用,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将处分执行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在执行处分决定的同时,坚持以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为原则,把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促进宣布处分决定“一张纸”向警示教育“一堂课”深度转化。
“‘身边人’成为‘案中人’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身为公职人员我将以案为鉴,谨慎用权,不越雷池,守住底线。”该单位一名职工说道。
处分决定不能“一发了之”,还需要做好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在处分决定宣布以后,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将对受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摆在首位,因人施策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通过谈心谈话、心理疏导、鼓励帮扶等多种方式激励受处分干部重拾信心、轻装前行、担当作为,营造积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将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结合被监督部门主责主业,不断延伸警示教育触角,深挖警示教育素材,将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推动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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