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聚焦“三个重点”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实见效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林业局 吴宿珍   发布时间:2024-04-19 09:13   阅读量: 1021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聚焦专题学习,进一步坚定“主心骨”。是非明于学习,名节源于党性,腐败止于正气。加强学习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迫切需要。《条例》的发布和实施,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员干部要握紧党性这把标尺,站稳干净这个圆心,原原本本学《条例》,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教育和交流研讨相结合、学习纪律与推动工作相结合,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绷紧纪律之弦,强化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聚焦警示教育,进一步树立“风向标”。近年来,党中央重拳出击,正风肃纪反腐,党和国家风气面貌为之一新。但从日常学习的典型案例通报来看,“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禁而未绝,仍有些领导干部不思“理性”用权,习惯“任性”用权,逐渐在“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在“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花言巧语中迷了方向,在“富贵险中求”的侥幸心理中铤而走险,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中恣意妄为,一步步被腐朽思想侵蚀,最终走向无尽黑暗的“死胡同”。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吸取反面教训,思想上警钟长鸣,行为上克己慎行,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以过硬作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聚焦培训解读,进一步补足精神之钙。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一个饱经沧桑而初心不改的党,才能基业长青;一个铸就辉煌仍勇于自我革命的党,才能无坚不摧。《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为推动严格执纪、精准执纪提供基本遵循。党员干部要把严管视为厚爱,收紧纪律的绳子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党规党纪不仅是戴在头上的“紧箍”,也是远离违法犯罪的“安全阀”,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把好党规党纪底线,是对党员干部的及时教育提醒。只有把《条例》作为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才能引导党员干部在熟悉掌握《条例》的基础上,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烙在脑海,把党纪法规作为关乎党生死存亡的“生命线”来看待,作为党永葆生机活力的底线原则来恪守,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党纪学习教育任重道远,作风革新永无止境。广大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常”“长”二字,经常抓好、长期抓实党纪学习教育,从抓实纪律建设的高度出发,在夯实廉洁自律支点上下功夫,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取得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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