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原导演、制片人
金斯倜贪污罪案二审维持原判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1-10 15:34   阅读量: 4618    ]

近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安徽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原导演、制片人金斯倜贪污罪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金斯倜犯贪污罪一案,宿松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17日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金斯倜身为事业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在任《蜜食记》第二季至第四季项目对接联系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节目制作过程中,向安徽广播电视台隐瞒本人主导沃柯公司制作情况,采取虚报制作预算和决算的方式套取并非法占有安徽广播电视台制作资金共计5005968.98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对被告人金斯倜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被告人金斯倜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005968.98元,依法追缴,由收缴机关上缴国库。

宣判后,金斯倜提出上诉,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裁定中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予以确认,认为金斯倜身为事业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制作预算和决算的方式套取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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