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邑则荫一邑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8-08-21 10:06   阅读量: 2968    ]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一方面,领导干部勤廉,能促进一邑发展、带动一方风气好转。另一方面,须知“在一邑则荫一邑”并非局限于一邑主官,身处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也要立足本职、敢于担当,延伸“在一邑则荫一邑”内涵。

清乾隆年间,福州知府李拔为“榕荫堂”题跋云:“在一邑则荫一邑,在一郡则荫一郡,在天下则荫天下。”以此类比做官与榕树精神。“荫”原指林木遮住日光所形成的阴影,能够遮挡酷日暴晒而给人带来荫凉。引申到做官则是,为官者要克己奉公、勤政务实,从而达到庇荫一邑、福荫百姓的目的。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古往今来官员们的追求目标和价值体现,也是清官廉吏的评判标准。如,北宋时期范仲淹直言政弊,屡次被贬,然而,无论是在京为官还是被贬地方,勤政为民几十年如一日。其病逝任上,朝野俱哀。清代被称为“天下第一廉吏”的于成龙,从知县升至兵部尚书,每到一处,政绩斐然,为官20多年三次被举“卓异”,深受百姓爱戴。

古人云:“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要做到“在一邑则荫一邑”,就要以清廉为根本、慎权为保证、勤政为基础。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枝叶茂荣方能达到庇荫目的。为官与榕树类似,官员如若自身思想根基不稳、道德底蕴不深、廉洁防线不牢,荫一邑就无从谈起。

“在一邑则荫一邑”,既要做到权责统一,让责任贯穿履职用权始终;又要做到公私分明,以公心作为履职用权初衷。如若私心过重,将权力当成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会误入歧途,与初心渐行渐远。

用今天的话来说,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为民谋福祉,成就个人事业,实现人生价值;用得不好则会贻害党的事业,毁掉个人前程,祸及家人和身边的人。必须指出,权力具有天然的膨胀性,其最大诱惑在于“权”与“利”总是相伴而行、如影随形,如果忘记权力的来源和属性,模糊权力的公私界限,缺乏严格的自我约束和监督制约,权力很容易蜕变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权力出了笼子,人却进了笼子。”不少领导干部堕入腐败的深渊,毁掉了自己的家庭和人生,就在于他们丧失了党性立场、扭曲了理想信念、倾斜了公私天平,忘记了领导干部要秉公用权、不能以公谋私这个共产党人基本的政治道德和为政操守,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和手段。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焦裕禄、孔繁森、牛玉儒等模范人物之所以誉满天下、为人称颂,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始终能够正确认识、对待和使用权力,始终做到清、慎、勤。确实,能臣干吏如若不廉,其危害比庸官更甚。要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以责任驾驭权力、以实干获取业绩、以服务赢得信任。同时,更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富乐民为功,以贫苦民为罪”,恪守“人民至上”的理念,否则,政绩观扭曲,干事创业就会偏离方向。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一方面,领导干部勤廉,能促进一邑发展、带动一方风气好转。另一方面,须知“在一邑则荫一邑”并非局限于一邑主官,身处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也要立足本职、敢于担当,延伸“在一邑则荫一邑”内涵。(陈启西 沈添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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