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 来源:宿松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3-15 16:24   阅读量: 6366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专项巡察组于3月12日至3月31日,对宿松县卫计委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宿松县卫计委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检查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检查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着力发现选人用人方面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执行换届纪律方面问题。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检查党委(党组)加强纪律建设情况,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聚焦领导干部贪污腐败问题,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七)加强行业领域方面突出问题的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相关规定情况,是否存在医药、设备及辅材等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等问题,是否严格管理资产资源,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工作人员廉洁履职情况,是否存在收受红包、回扣等问题;医德医风和医患纠纷情况;收费情况,是否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是否存在“账外账”等行为。

(八)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意见箱设立地点分别在巡察组驻地宿松安瑞大酒店大门旁、宿松县卫计委大门旁。举报电话:0556-12388,邮箱:17355660298@163.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市委第十专项巡察组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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